4月17日上午,河南省临颍县人民医院门前发生一起“医闹”事件。一死亡幼儿的多名亲属在医院门前张贴幼儿照片、扯条幅、哭闹不止。警察鸣枪之后,“医闹”被极大震慑,死亡幼儿母亲当场吓跪。(中国青年网 4月24日)
医疗事故的发生是一幕悲剧,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但既然发生了我们就要寻求正确的方法来维护我们自身的利益。悲痛伤心的同时,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或职业“医闹”煽动和利用,越过合法边界演变成“医闹”,将会给自己、他人、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甚至触犯法律,上演本不该发生的“闹剧”“悲剧”。任性“医闹”,需理性约束!
同情。试想一个家庭失去至亲将会是多么严重的后果,亲人们不但要承受丧亲失子的痛苦,还要遭受精神的折磨,一家人会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甚至大家都不想活了,顿时陷入悲痛欲绝的境地,其严重损失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愤怒。死者的多名亲属在医院门前张贴幼儿照片、扯条幅、哭闹不止,其做法可谓不妥。家属采取这些手段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拒不接受警方的劝离,拒不撤离现场,警察果断对天鸣枪示警,死亡幼儿母亲当场吓跪。难道我们是冷酷无情、铁石心肠?我们不敢妄加猜测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发泄丧失亲子的痛苦,还是为了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牟利。
责任。事实上,“医闹”与合理的医疗事故维权本应有着清晰的界限。患者家属故意干扰正常的医疗秩序、威胁医生的人身安全,就违反了2012年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医闹等予以处罚,乃至追究刑责。显然,“医闹”是一种违法行为。当出现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时,政府应立即建立第三方调解机构,由医学专家、卫生、司法等部门组成,给患者及家属一个合法和有公信力的平台,依据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承担相应的赔偿。
反思。人活了,谢天谢地;人死了,闹来闹去。这样的社会风气,只会让良知和道德越来越少,矛盾和怨恨越积越深。我们大家应该反思,是谁“闹”了谁的良心?“医闹”何时不再闹?
因此,为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增进医患之者的信任,医生要提高道德修养和业务素质,医院要加强防范措施、健全规章制度,政府要加大对医患无理取闹、职业“医闹”的舆论谴责和法制打击力度,媒体要发挥监督和正确思想导航的作用,患者家属要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思维。只有这样,让“医闹”失去市场和付出沉重代价,让正当诉求得到充分保障,才能真正构建起和谐、健康、互动的医患关系。(文/张国军 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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