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21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再提郭剑英案细节,称郭凭借发改委价格司政策法规处处长及价格司副巡视员的便利身份,基于药品定价权,涉嫌收受贿赂1064万元,涉及58家医药企业,包括云南白药、千金药业、正大青春宝和五粮液集团等知名公司。
笔者曾发微博:这狗官受贿千万,患者负担至少无辜增加百亿。若是搁20年前,仅凭“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一条,他就没命了。
围绕药品腐败问题,笔者已连续关注超过10年,仅就贪官故意制造“一药多名”并带动药价“畸形上涨”话题,笔者就曾撰写过至少十多篇博文。多年前,笔者曾参与过一次公立医院改革座谈会,面对卫生部的一位官员,我是直言不讳地建言:如果没有药品、医药耗材、理疗器械价格的大幅度下降,进而推动医疗成本的大幅度下降,任何模式的公立医院改革方案、总体医疗改革方案都必将以失败而告终。
此前在《“高药价”,缘于发改委、药监局游戏》一文中曾写下药价不断被推高的基本流程:市场药价过高、老百姓反应强烈——发改委发文降价、安抚百姓——零售商停止销售降价药——药企换个名称或剂量申请“新药”——药监局批准改头换面的“新药”——“新药”以数倍于降价前的价格上市——发改委再启动降价手段……如此循环,药价也呈螺旋式上升。
有关药监系统以“一药多名”推高药价问题,笔者以一组数据即可说明问题:2005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共批准81个新药上市,而同期我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新药达1113个,新药申请更是超过万件,达10386件之多。2014年,美国批准上市41种新药,中国却有501个新药获批,欧盟仅批准上市47个新药。可以想象,中国的所谓“新药”究竟是个神马玩意儿?中国过滥的“新药”才是推动药价虚高的罪魁祸首。
而围绕药品审批腐败,药监系统也是不断损兵折将,除国家药监局第一任局长郑筱萸被执行死刑外,沦为“阶下囚”的药监高官更比比皆是,如被判17年的国家食药监局副局长张敬礼;被判15年的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被判死缓的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被判15年的药品注册司化学药品处处长卢爱英。被查的还有中国药学会咨询服务部主任刘玉辉;国家药典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国荣;中国药学会副秘书长刘永久;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副主任尹红章、国家食药监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司长童敏等。
而围绕药品定价搞腐败的国家发改委负责药品定价的官员,更是集中“落马”。2014年9月22日,郭剑英被检方带走调查。6天后,担任价格司司长仅4个月的刘振秋与他的两名副手周望军、李才华一起被带走调查。此外,刘振秋的前任,已于2014年5月退休的曹长庆,先刘振秋35天被带走调查。一个价格司,在35天内竟有5名司级干部被查,真是名副其实的“批发式查处”。
笔者以为,“畸高药价”是贪官们合伙产下的怪胎,蓄意制造“高药价”的这些官员,实质上是借公权力谋财害命。有患者因看不起病而等死,看得起病的也容易被“过度医疗”整坏身体。
但在反腐已呈“高压”态势的今天,这些官员在祸害广大患者之后,自己终于成为体制的受害者。以笔者的乐观预测,未来几年,还将有一大批负责药品采购的官员、卫生主管领导、医院领导、医生甚至药房工作人员将失去人身自由;一批药企负责人、医药公司负责人、医药代表将因行贿而走进监狱。
过去是国家发改委制定药品指导价,但他们却莫名其妙地将一些药品的价格弄成出厂价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因为药品作为特殊商品,一方面采购单位与最终消费者分离,医院采购肯定是“不选对的,只选贵的”;另一方面,患者对使用药品没有知情权,导致已成药品推销员的医生说什么是什么,开多少是多少。因此,这个虚价部分实际上是被拿来用于“开拓市场”了,绝大部分被用于贿赂官员、医院、院长、医生,导致药价越高销量越大的奇怪现象,没有选择权的患者只能“眼睁睁”地为腐败“买单”。
去年,国家发改委终于痛定思痛,果断“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但问题是,对过去一手抬高的药价,原本应该有责任恢复其本来面目,但他们就这么“认账”了,这对人民还是不负责任。
窃以为,医疗腐败比军队腐败的危害性还要高出一万倍。因为当今世界局势,仗一时半会儿还打不起来。可一些患者面对“高药价”等医疗腐败时,却直接断送了性命。以笔者的观察,中国“无底洞”的医疗费用是制约国民消费的罪魁祸首,解决内需不足问题必须首先大幅度降低医疗成本。此外,目前医保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掩盖了医疗腐败对这个社会的危害性,但反腐机构若对医疗腐败放任不管,目前以大量财政资金投入为支撑的公立医院改革必将难以为继,那时候若个人医疗负担继续加重,医患关系将进一步恶化,整个社会医疗体系将形成恶性循环。(周蓬安,十一届民盟中央委员会社会委员会委员,民盟十一大代表,芜湖市政协常委,“裸体做官”一词首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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