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文件,决定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的“六统一”。同时明确了出台相关政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出各省(区、市)须在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做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须在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8月5日新华网)
对于每一项医保政策的出台,都格外引发关注,因为这是关乎民生的大事,这是每一个居民的切身利益。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政策的目的也是好的。但是,由于市场经济的特殊化,我国的贫富差距大等原因,让这个美好的政策在一些地方失去了它的本色。因为,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贫富阶层对医保的需求和承受是不同的,在每一位居民的心中都有一杆经济秤。
城乡医保制度整合,城乡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医保管理服务实现一体化,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换一个角度来看,要使得这项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得到根本上的利民,医疗改革、医院改革才是根源。如果医疗系统得不到根本的控制和监督,医保改革也只是变相的把惠民的钱转移到了医院的“口袋”而已。试想,医院花费1000元,居民报40%,花费600元,如果同样的病,医院花费2000元,所谓的门槛费400元,报账比例70%,居民得花960元。我想,这笔经济账每一位居民都会算。
医保改革与医疗改革只有同步,结合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及居民情况,制定出相关的同步改革措施,才能真正惠于民。医保“并轨”,算好这笔经济账,切勿让惠民的医保改革成为某些单位牟利的途径。(三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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