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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破除以药补医 堵不如疏

2017-03-02 | 来源:儒家经济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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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顾昕教授专访《医患关系紧张源自准入和价格管制之恶》一文指出,“官僚部门有一个内在扩张的趋势,希望管的资源越多越好,权力越大越好,这样就有寻租滥权的空间。”

那么,以“堵”的方式来破除“以药补医”能给有关部门带来哪些资源和权利以及寻租滥权的空间呢?

笔者简单梳理了一下,核心权力有两点:

第一,迫使全国5000多家药厂都拜倒在衙门下。在零差率和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倒逼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只有“高定价、大回扣”这一条路可走。价格由谁定呢?由各省以集中招标采购的名义来确定。如此一来,各省卫生行政部门下设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决定着5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的数万个药品品规的准入资格和价格,可以说是权力最大的行政审批机关。因此,药品招标成为决定药企命运的生死大战,为了谋求高价中标,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都成立专班,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资源,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拜倒在各省卫生行政部门的衙门下。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能够在公立医疗机构产生销售的中标药品,其利益分配的平均比例大致如下:制造商的成本和利润占25%,配送商的成本和利润占8%,公关招标办的费用占5%,公关医院(院长、药剂科主任、科室主任、财务科长等)的费用占6%,给医生的回扣占40%,逃税洗钱的费用占12%,医药代表的提成占4%。目前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额约为每年10000亿,这意味着5%的公关药品招标办费用为500亿,平均到31个省(市、自治区)为16亿元。如此巨大的一块“肥肉”,谁不艳羡?

正因为如此,2000年刚开始搞药品招标的时候,是地市的卫生行政部门主导。2006年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为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主导的药品招标价格虚高严重,官员腐败严重,将药品招标的机构改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最新的说法是,由于确定药品价格的权力太肥且集中在省级有关部门,国家级和地市级的都眼红的不得了,为此最新的权力分配思路是:国家级负责专利药的价格谈判,省级负责药品招标和独家药品的价格谈判,地市级则负责药品配送商的遴选。

第二,让所有医院的院长都必须好好“伺候”有关部门。实施零差率之后,医院的药品购销收益减少了,有关部门可以以实施零差率后医院收益减少为由要求政府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增加财政投入,自然就增加了寻租空间——任何一家公立医疗机构想要获得政府的补偿,必须“伺候”好手握拨款权的有关部门。

反过来看,如果有关部门放弃“堵”的方式,而改用“疏”的方式来破除“以药补医”,那么他们不但无法获得拨款权,而且将失去确定药品价格的这一巨大权力。因为“疏”的方式来破除“以药补医”,正常的价格竞争机制就能够发挥作用,药企就只能开展以价格、质量、服务为核心的正常竞争,就不关有关部门的鸟事,他们自然就没有了权力寻租的机会,5000多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无论如何都不会跪倒在衙门下。

这正是有关部门明知破除“以药补医”,“堵”不如“疏”,但依旧乐此不疲的“堵”、坚持不懈的“堵”、花样翻新的“堵”的秘密所在!
 

(责编:丁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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