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上售药乱象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和政府治理难点。长期以来,由于查办此类案件需要多部门协作,加之查处难度大,对这一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不够,导致网上非法售药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如下:其一,有的冒用科研机构、医疗单位甚至政府部门名义;有的编造进口药、特效药的信息和神奇疗效;有的专门设计了针对老年病、慢性病的内容,发布网络上虚假的医药广告。其二,犯罪分子有的通过注册虚假网站、提供虚假身份、宣传虚拟产品等进行伪装;有的把服务器设在境外;有的组织跨区域作案,和监管部门打游击战,致使网上售假问题屡打不绝、屡禁不止。
对此,笔者建议:第一,完善网上售药监管立法,深入推进网络实名制,规范域名注册服务及相关行政审批,改进网站备案信息核验手段,提升备案主体信息准确率。同时,强化接入网上售药摊点管理,督促落实未备案不得接入等相关责任,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且监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互联网管理协调机制,修订违法违规网站黑名单管理制度。尽快修订关于打击药品犯罪的司法解释,解决好案件定罪量刑标准、鉴定条件等问题,切实增强指导性、操作性,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
第二,利用大数据、信用评价等技术和手段,实施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监管,加快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推进年检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失信企业退出制度。同时,加大对网上非法售药的打击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处理,符合吊销许可证情形的一律吊销许可;对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网站和个人,一律列入黑名单予以行业禁入。
第三,以网络市场综合监管为突破口,推动药监、工商、公安、交通、商务、邮政、信息产业等众多部门监管“互联网+”快速融合发展;推动实现“智能”监管;推动互联网与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和“双随机”抽查的深度融合,健全信用约束机制;整合线下消费教育资源,以互联网和移动终端为载体,创新构建线上教育引导模式;加探索开发智能移动终端消费维权应用软件(APP)。严格按照网上售药须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并且要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标明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号码的要求,进一步理顺网上售药违法经营案件查办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网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把网上非法售药“消灭在萌芽状态”。
作者单位:湖北省老河口市工商局张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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