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19时48分许,珠海发生的驾车冲撞行人事件令人痛心疾首,这起悲剧瞬间打破了城市的安宁与和谐,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了难以承受的伤痛,也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与深刻的反思。
每一个生命都是独一无二且无比珍贵的,他们或是家庭的顶梁柱,或是父母的心头宝,或是刚刚踏上人生旅程充满无限希望的年轻人。然而,在这起事件中,他们无辜地遭受横祸,生命戛然而止或遭受重创。他们原本平静的生活被彻底打乱,家庭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亲人们的泪水和呼喊也无法唤回逝去的生命或抹去身心的伤痛。这不仅是一个个家庭的悲剧,更是整个社会的伤痛。
此类驾车冲撞行人事件,无论肇事者出于何种动机,都是对法律和人性底线的严重践踏。在法治社会的朗朗乾坤之下,任何暴力行为都不能被容忍,法律必将给予肇事者最严厉的制裁。法律的威严在于其公正无私,在于其能为受害者讨回公道,能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只有让违法者受到法律的严惩,才能慰藉受害者的在天之灵,才能让受害者家属得到一丝安慰,才能彰显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力量。
痛定思痛,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对事件的谴责和对肇事者的惩处上,更应深入思考如何有效预防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城市交通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是否合理?是否充分考虑到了行人的安全与便利?例如,一些路口的信号灯设置时长是否科学,道路隔离设施是否足够完善等。安全教育是否真正深入人心?无论是驾驶者还是行人,是否都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驾驶者是否时刻牢记安全驾驶的重要性,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不将车辆作为发泄私愤或实施犯罪的工具;行人是否也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道、不闯红灯等。
社会的安全稳定是我们共同的期盼,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相关部门应切实承担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交通设施的维护与更新,持续不断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同时,我们每个人也都应从自身做起,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尊重生命、敬畏规则,以实际行动为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愿逝者安息,愿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让我们携手共进,用法律、用责任、用爱筑牢安全防线,守护每一个生命的平安与幸福。
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水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冯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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