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组织部长会议2月5日在京召开。会议强调,要“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进一步健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一支过硬的干部队伍,是推进事业发展的坚强支撑和有力保证。全体干部应当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始终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持续完善“能上能下”机制,着力构建“能上能下”渠道,不断激发干部队伍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动力活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持续完善“能上能下”机制,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动力。“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选人用人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历来受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仅对干部选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更在一系列制度上进行了创新,进一步突出政治标准、严格程序步骤,为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落实“能上能下”要求提供了遵循。全体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事择人、人事相宜,切实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畅通疏导“能上能下”渠道,锻造担当作为干部队伍。干部“能上”,既要看“德”,更要看“绩”。全体干部应当结合自身情况,始终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在“多做实事、少说空话”中展现担当作为,在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时主动迎难而上、主动担责,不断锤炼出在实践中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过硬本领。同时,要通过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以实绩为重点的考核体系,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判干部实绩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综合运用考核结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使广大干部切实做到“有为才有位,有位更需有为”,自觉把使命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
精心维护“能上能下”常态,激发干部队伍奋进之力。“凡将必三军,兵在九地。”“能上能下”是党的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必然要求。全体干部应当保持对“上”与“下”的常态化思考,从思想、制度、作风等多个方面做好保障。首先要不断加强思想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结合实际加强党性修养,深入领会精神实质,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其次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制度执行程序和环节,及时研究解决干部“下”的具体问题。最后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弘扬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队伍“能上”与“能下”常态化运行。(李再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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