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作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人民法院应立足司法审判职能,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良法促善治,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助理基层法治化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以法为本展现法院使命担当。小案件背后有着大民生,法槌起落关乎法律威严、公平正义,这要求政法干警切实肩负起职责使命,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用心用情妥善处置群众身边事,要努力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增强幸福感、获得感。
深耕诉源治理,良法善治释放多元解纷效能。新时代背景下,人民群众面临的矛盾纠纷逐渐多样化,物业纠纷、婚姻矛盾、劳动争议等案件大量涌入法院,如何快速调处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给人民法院提出了新的挑战。建立和完善多元调解机制,抓前端、治未病,成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法院不能局限于“单打独斗”,要汇聚多方合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强化能动履职,明法善用延伸司法为民触角。法律不应该是冰冷的,法院也不应该是高高在上的,法治建设要走向基层就必须要转变思想,由“坐堂断案”转变为“送法上门”,
通过巡回审判、法治教育等方式真正让法律走进村镇、社区、街道、学校、企业园区,惠及基层、惠及百姓。同时要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大力推行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在线庭审等,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法治不能卡在“最后一公里”。在新形势、新格局、新机遇面前,人民法院要以头拱地也要把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办好的决心,以法治之力赋能基层治理,全力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
作者: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熊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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