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针对当前偏远农村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存在小餐饮业数量多、分布广,无证现象依然存在。不少偏远地区村民举办家宴多暴露在露天环境中,缺乏防蝇防尘、冷藏消毒等设施设备。同时,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淡漠,监管机制不完善,队伍素质有缺失,导致食品监管“收效难”问题。
对此,笔者建议如下:第一进一步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建立“互联网+”食品安全网络平台,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地要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协管人员实施网格化责任区域划分,定岗定位细化到各村(社区)。在严格落实定期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的基础上,搭建由监管部门、乡镇、村(社区)信息共享的“乡村食品安全掌上系统”,实现“互联网+”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通过网络平台系统对网格的工作人员下达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监管人员利用手机、电脑等将监管巡查过程形成“数据采集→录入→上报→分流→问题处理→反馈→归档”信息化处理系统,形成科学、紧密、完善的电子监管信息,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第二,通过“互联网+” 生产、质检、保存、销售、运输、接种等各环节的信息资源共享力度,让详细信息追溯数据实时地写入区块链中,实现“一物一码,物码同追”,确保偏远农村乡镇小餐饮业与小学校食堂、小家宴等线索排查实现突破,切实营造和谐有序的网上市场消费环境。比如:由消保科统一对农村食品送货车登记造册,各监管所从消保科认领本辖区内车辆档案,局所资源共享。建立“一账一档”,一账即食品送货车辆台账,包括食品经营者主体名称、负责人、车辆牌号、营业执照注册号、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联系电话、运送的食品种类等。一档即食品送货车登记档案,包括送货车备案表、照片、编号等。落实“一车一牌一号”,消保分别对车辆统一编号。各基层监管所以档案为依据巡查,检查送货车辆是否贴标,做到“见车见人、见货识人”,对不符合条件从事食品运输的督促其整改,从而进一步规范主体行为,经营行为等,极大地提升了流通领域监管效能。
第三,凡居民因婚丧嫁娶或乔迁、生日等需要举办5桌或50人以上家宴的,一方面由家宴举办者提前3天(丧事当天)向当地村(或社区)申报办宴情况,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另一方面由流动厨师中的主厨向当地市场监管所报告备案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由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员对自办群体性聚餐的户主进行指导,必要时由市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派人进行现场指导。10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原则上由乡镇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可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对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要督促聚餐举办者和承办厨师对食品原材料、食品、饮品等留样,冷藏保鲜备查
。并通过互联网和卫星定位系统,将农村聚餐实行双重报备制的区域纳入监管范围,一旦某个地方出现群众聚集,系统就会自动甄别,并作出相应提示。以此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聚餐行为,预防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病发生,切实保障农村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作者单位:湖北省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张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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