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PPP项目引起业内关注。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PPP)是促进经济转型、推动新型城镇化和供给侧改革、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在地方政府持续的债务压力,由于PPP项目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越来越受到各级地方政府的追捧。然而,调研中发现,PPP模式深入推广以来,PPP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仍普遍存在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不健全、地方政府履约能力和意愿不强、地方政府财力不足、融资支持体系不健全、PPP项目库整体质量不高、相关咨询服务和人才资源缺失等问题。
纵观各地PPP项目发展变化、起伏跌宕的过程,其中既有市场规律作用的结果,也有非市场因素影响的结果。但一旦政策背离PPP项目客观规律,就不会利于助推PPP项目工作快速、深入开展。
为此,第一,广泛开展PPP专业培训宣传,提高PPP项目工作专业水平,健全和完善PPP工作领导机制,加强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比如:建立专门协调机制,主要负责PPP项目评审、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等工作;建立PPP项目监管考核机制和监管失职问责制;在引进社会资本合作前,规范操作PPP项目识别、准备和采购工作,包括设置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合理分配风险、确定合适的采购方式以及完善PPP项目合作协议条款等,保证后续监管的可操作性。
第二,不断拓展PPP项目盈利能力,积极改造存量项目,切实提高PPP项目的实施成功率。比如:以“智慧老河口”项目为例,总投资2亿元,通过竞争性方式,该项目已确定湖北智城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已列入国家示范。”老河口智慧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余根金告诉记者,该项目已完成60%数据处理,12月中旬将全面上线,力争成为国内智慧城市及PPP项目标杆。
第三,加大对PPP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成立PPP扶持基金,调整财政可承受能力的限制,PPP项目补贴资金及政策及时向重点项目倾斜。比如:PPP模式有利于激活政府与社会资本方,但根本上还是对地方财力的考验,一定要坚持精打细算。建议先在省级层面建立协同推进机制,设立专项基金,对全省PPP模式示范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同时,结合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规模,适度扩大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基数。出台政策性银行支持PPP项目的相关政策,以及放宽金融机构对(准)公益性PPP项目融资的担保范围和审批条件的扶持政策;鼓励银行、社保资金、保险资金投资PPP引导基金优先级份额等方式,建立健全的支持服务市场体系,最终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重大政策,全力推行PPP模式,扎实开展PPP项目工作。
湖北省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张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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