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接到<<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短信通知: 您好!您涉诉代理的案件,xx市xx区法院已收案。详情请查看网站。
1月25日,朋友从上海回来,转发我,催请我帮助。因为我曾帮她交此案25元起诉费,大伤脑筋,而作<<现代化旁请暂缓留“盲道”>>,引全国性持续性深入讨论。
我当即上xx区法院网页,可没有<<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子栏目。咨询电话、查问电话,一个也点不开。
朋友着急,再催,我乘x路,转x路,去区法院,上2楼,问。2楼说,这里是立案科,具体要请问审判科。我问在几楼。她说,出大门,往右转,向前笔直,大概300米,再向左,就到; 工作人员领导都在那里。
我回望法院大楼,往前走,细看每一个门牌,指示箭头,深怕漏过。可能3里,终于见到——大楼——“审判庭”。怎么会错过呢?
我翻出手机短信,递过去。她查电脑,告知我,x法官,2楼。保安告知我,办公室号码,电脑****回话:您所拨打的呼叫不能完成。再告知,拨手机:您所拨叫的电话已暂停服务。反复几次,均是如此。
保安宽慰我说:现在可能已经下班。您明天上午,11正点,或稍前,稍后,再拨手机。现在官司多,忙不过来; 也可能是家里有什么事。
第二天26日,星期二; 第三天27日,星期三,连续两天拨,仍然是那两位电脑****回话。
沿途所有人员都无比热情,人性化服务叫人满意,暖心。但合情不合理,合理不合法,可惜法律程序不畅,给老百姓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负担。
<<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告知时,可同时“截图”或“ 链接”,明确告知其本人。案件当事人只关心,只须知道自己本人的事,对其他并不关心。
地方法院也应同时同步“截图”或“ 链接”,明确告知其本人。既然已经受理,应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法官姓名及联系方式,即电话号码。
法官既然已经被明确分工,更应第一时间或稍后告知当事人,不能让当事人盲人摸瞎马,干着急。
从2020年8月递交诉状, 25元起诉案,区区小事,拖到1月5日接通知,其间焦急等待。1月5日终于接到,小心翼翼,深怕错过,后果自负。对于诚实厚道本分的老百姓,不得已才想到请求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对于这种全新的服务方式和程序,更是茫然不知所措。
在整个“流程”中,原有一个环节叫“送达”,要有签字,才算真正“送达”。
小而言之,已经交了起诉费,就有点商业性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了。中而言之,<<现代化旁请暂缓留“盲道”>>之后,帮助老人智能已达成广泛社会共识。
大而言之,全心全意为人民,就要时时刻刻走在人民前面,而不是先指一片茫茫大海,老百姓已经急急忙忙跌跌撞撞往前摸索,你却还在滞后: “您所拨打的呼叫不能完成”“ 您所拨叫的电话已暂停服务” ……
(肖炎方 荆州市东方红中学退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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